想到就满肚子火。
那天去采访,我兜了三圈还是找不到车位,后来只好停放在一处没有黄线,也没有其他标志的空地上;当时已有多部车子放在该处。
半小时我采访回来,惊讶发现车前挡风镜上夹着一张红色罚单,那是北市市政局发出的,理由是我将车子停放在不允许停放的地方。
由于事发地点离北市缴付单据柜台不远,就顺道去了解罚款数额多少。如果是几块钱,交清就算了,若是很贵则另做打算。
不问还好,一问对方开价20令吉。
我要求折扣,对方要我写信。信我写了,对方说,两个星期他们会回信,届时才知道折了多少。不过,他先向我表明不会多,最多几块钱。
我说,20令吉太高了。他也承认是贵了点。
后来我更惊讶,只有有画上停车位的地方才允许停车,不论车子停在空地或草地,一律被他们视为违反交通条例,他们的交警会四处巡逻,猎取这些“财物”。
我在想,这的却是他们财源广进的取财之道,古晋市停车位已严重不足,扣除一些被无良商家霸占,还剩多少?有不妨碍交通的空地又不允许停泊,这样的地方政府,还算体恤市民吗?
我很想告诉他们,无需在烈日下四处兜转开罚单增加收入,银行不是很多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