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3日星期四

交流

好久沒有與學校老師進行交流了,我們獲得校董會委託的小組,至少一年要履行兩次與老師見面的職責。

我早預料到,一些老師肯定會對我早上的言論和之前的決定有所不滿,不過這是職責,他們要怪或埋怨,我都沒有辦法,畢竟我們是以整體為考量點。

多年來,還是第一次聽到老師在發言中,在言語上表達他們的不滿,雖然沒有直接說出來,但我知道,也聽得出。還好,只有兩三位。

說實在,我們也不想過於施壓,但這是“民眾”事業,我們不能對某些事情睜一隻眼,閉一隻眼,否則影響層面會相當廣泛,屆時才來收拾,恐怕已為時已晚。

不管高興與否,我們有我們的行動決定,老師可表達各自的問題和不滿,惟須接受和認清校董會是學校行政最高決策機構的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