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15日星期二

議會與宣傳

最近採訪州議會總有這麼一種感覺,議會似乎不再成為州議員商討事務的場所,反而成為個人宣傳的管道。

我不反對身為政治人物或是民選議員,有一定宣傳的必要,但要懂得分辨輕重,而不是大小事都搬上報章。

有一些人總認為記者就是他們“僱傭”來宣傳的,只要打著新聞發布會名堂,記者就會替他們傳達。

當然,記者的職責之一就是扮演溝通的橋樑,我們沒有反對任何人士召開新聞發布會,也沒有限制誰的新聞發布會需要報導,誰的不准或不必報導,都是一視同仁。令我們厭煩的是,有些在州議會講了或講得不夠喉,就會來到媒體室,再向記者講一輪。

有些更甚,在州議會內面對發言“阻力”後,也會怒氣沖冲走進媒體室,在記者面前“訴苦。”

我不懂,這類的做法是不是屬於州議員任務的一部分,若是未來的確需要作出改進。

還好,從上季度開始我們推出一分鐘新聞的新聞處理方式,我們沒有限制你高談闊論的講,但如果我們將它處理成一分鐘新聞時,你們也就應該明白當中的含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