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5日星期六

新聞的定義

我不曾考慮這個問題,也沒有人曾問我到底什麼是新聞的定義。對我而言,民眾想要知道的事,或是一些足以讓民眾關注的事就是新聞。

從事記者這麼多年,我總有這樣一種感覺,是不是所有政治人物說的話都把它定義在“新聞”,是不是任何站在台上對著台下的人滔滔不絕,一直重覆以往的言論,也可以歸納在新聞?

過去可能我會這麼認為,但是現在我並不以為然。

今天我採訪某個政黨所舉行的兩項活動,前後總共有15個人輪流上台致詞,其中前一項是7人,後一項8人;6人出現重疊,都在兩項活動上致詞。

如果以新聞的數量而言,每人的致詞都撰寫成一題文稿,前後就有15題新聞,是非常高產量的活動。

不過若從新聞的質量而言,6人在兩項活動上所講的話都是大同小異,而且一些是一直都在重覆的論調,這還能算是新聞嗎?

說實在,報紙作為一種宣導民眾的管道,新聞的素質原比數量來的重要,不應該把任何人講的話都視為是新聞,除非對方是非常重要人物。

或許有些人物因有“政治袈裟”在身,總認為無論向記者或民眾講什麼話,都有上報機會,有些更甚,夾著某某政治人物特別助理名堂,三五天就來一次新聞發布會,一旦獲得上台致詞就大談特談,以為自己就是那個非常重要的人物,言論必定見報。

任何人都有言論自由的空間,但值不值得上報,有沒有新聞價值不是致詞者可以決定。有料我們會加以整理,即使是那麼一點點值得上報的料,可能還會和其他的料拼湊在一起成為另一種料,而完全沒有料的,對不起,我們就當成耳邊風算了。

所以,不要再認為講什麼,就會登什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