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次出席由各團體或非政府組織推動的清潔活動,都會發現沒有多少當地民眾州主動積極參與,這讓我有很深的體會,到底誰該為自己的生活環境負起清潔責任。
主辦清潔活動的團體,本意是希望通過具體力量清理住宅區,也能喚醒或教育當地民眾,尤其年輕一代日常應多關注周遭環境的清潔與衛生,免於淪為疾病繁殖溫床。
但是,雖然主辦當局浩浩蕩蕩號召本身組織成員,攜帶清理用具到場協助民眾清理垃圾,住在當地的民眾應該對這種舉動報以感恩,自動自發參與,然而許多情況並非如此。
今天採訪在10哩蘭迪路廉價房屋舉行的清潔醒覺活動就出現這種情況,幾乎所有汗流浹背,積極在清理垃圾者都是主辦當局人員,如此的清潔活動,真不知其真正意義是什麼,更不必說要喚醒民眾的清潔意識。
清潔活動應該以當地民眾為主,畢竟他們才是長期生活中當地,是家的主人,而非將自己住家周圍的垃圾全推卸給他人來清理。
若自己住家環境的清潔都不重視,你根本不配成為它的主人,諸如生命,如果連自己的生命都不重視,需要依靠別人維護,你根本是為別人而活,而非為自己,如此的生命活著也毫無意義。